丰顺县红烟贸易有限公司等89户企业:
由于你公司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企业年报,已被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我局依法对你等89户企业核准登记的经营情况进行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企业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现我局公告通知,请你等89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于2/zwgk/gsgg/content/日内联系我局,说明企业是否仍在经营,或已搬迁至其他地址经营。并提供2/zwgk/gsgg/content/25年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公司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地产证明);经营场所相片等相关证据。逾期将视为已停业,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单位: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风险股
联系方式:/zwgk/gsgg/content/753-6689586
附件:89户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
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zwgk/gsgg/content/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