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新区生态工业园A单元、F单元以及O单元01、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已完成规划征询意见公示等程序,并经丰顺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详见附件),自批准之日(2024年12月5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规定,现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
特此公告。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丰顺新区生态工业园A单元、F单元以及O单元01、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公告文件
一、项目概况
本次调整范围为丰顺新区生态工业园A单元、F单元及O单元01、04地块。涉及调整总面积为97.57公顷。
二、调整的原因
为持续推进丰顺电子电声和五金产业配套园开发建设,同时完善园区配套服务水平,推进丰顺县园区标准厂房综合配套区(商业一条街)开发建设,需对丰顺新区生态工业园 A 单元、F单元及O单元 01、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以确保后期建设的合规性。
三、调整的必要性
推进重点平台建设的需求。为推进丰顺县电子元器件 ( 印制电路板 ) 制造基地以及丰顺县园区标准厂房综合配套区(商业一条街)开发建设,综合考虑地方诉求与开发主体发展思路,需对规划道路以及部分地块用地性质和指标进行调整,为项目落地做好规划保障。
衔接落实三线的需求。本次需衔接启用版“三区三线”数据,避让底线要素,落实城镇开发编制管制要求,对用地布局进行优化,保证规划的可实施性。
四、调整内容
(1)优化道路系统。衔接《丰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方案,结合项目开发建设述求,对局部支路进行优化。
(2)用地性质调整。衔接落实城镇开发边界,优化用地布局,结合产业发展诉求调整部分地块用地性质。
(3)控制指标调整。调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相关控制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图:A、F单元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图:A、F单元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图:O单元01、04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图:O单元01、04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