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3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全面推进和深化广东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5〕15号)的要求,现就丰顺县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并征询利益相关者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收情况简介
1.项目名称:丰顺县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2.征收主体:丰顺县人民政府
3.征收实施单位:丰顺县汤坑镇、汤南镇人民政府
4.项目拟征收范围:项目位于汤坑镇邓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汤南镇东方村大同股份经济合作社,汤南镇东方村新作池股份经济合作社,汤南镇东方村真丰股份经济合作社,汤南镇新楼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汤南镇阳光村福宁围、群乐、面前埔股份经济合作社,汤南镇长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详见附图)。
5.项目拟征收规模:拟征收红线范围占地面积12.6606公顷(189.9090亩)。
二、征询公众意见范围
征询拟征收红线范围内以及可能受征拆项目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征拆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四、征询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相关利益者如需咨询相关信息,可与项目征收实施单位联系。拟征收红线范围内以及可能受征拆项目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实施单位、评估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征收实施单位:丰顺县汤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卢世榜 联系电话:13719979971
征收实施单位:丰顺县汤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杜旭超 联系电话:13825965123
评估单位:广东东图规划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锦莹
联系电话:13128862013
电子邮箱:1429990635@qq.com
邮寄地址: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广场北路1号
丰顺县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征询公众意见公示(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