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国家监察法》、《国家安全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
二、普法对象
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生态环境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法治观念,稳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逐渐提升,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普法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模范践行。
(二)认真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普法办相关工作任务,切实找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开展法治宣传。
(三)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四)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教育条例》精神,扎实开展好2023年“六.五”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系列活动等。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结合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政策宣讲,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及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促进单位责任人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七)积极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核等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
(八)把法治宣传教育列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环境保护法》等内容纳入培训教学计划。
(九)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十)按要求收集、编写、审核和上报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业务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教育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十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五、责任部门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