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敏:
你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办理后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丰府行复决〔2022〕第36号),依法驳回你的行政复议申请,并向你进行邮寄送达。
邮局未能妥投,将信件退回本机关。因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告栏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丰府行复决〔2022〕第36号)。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前往丰顺县司法局(地址:丰顺县汤坑镇世纪路116号丰顺县司法局2楼)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相关复议文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丰府行复决〔2022〕第36号)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电话:0753-6688262
丰顺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