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丰顺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丰顺县统计局
(2022年 6月 23 日)
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于2018年10月全面启动,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的调查底图,广泛运用“互联网+调查”方式方法,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调查图斑约16.47万个,调查面积270642.23公顷(405.96万亩),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耕地11266.55公顷(16.90万亩)。其中,水田9327.67公顷(13.99万亩),占82.79%;水浇地888.18公顷(1.33万亩),占7.88%;旱地1050.70公顷(1.58万亩),占9.33%。
种植园用地13464.74公顷(20.20万亩)。其中,果园7939.73公顷(11.91万亩),占58.97%;茶园5202.63公顷(7.80万亩),占38.64%;橡胶园0.01公顷(0.15亩),占比不足0.01%;其他园地322.37公顷(0.48万亩),占2.39%。
林地224098.71公顷(336.1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216187.09公顷(324.28万亩),占96.47%;竹林地3500.06公顷(5.25万亩),占1.56%;灌木林地1229.62公顷(1.84万亩),占0.55%;其他林地3181.94公顷(4.77万亩),占1.42%。
草地2236.35公顷(3.35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90公顷(43.50亩),占0.13%;人工牧草地0.35公顷(5.25亩),占0.02%;其他草地2233.10公顷(3.35万亩),占99.85%。
湿地330.28公顷(0.50万亩)。其中,内陆滩涂330.28公顷(0.50万亩),占100.00%。
城镇及工矿用地9048.46公顷(13.57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408.37公顷(3.61万亩),占26.62%;村庄用地6109.16公顷(9.16万亩),占67.51%;采矿用地372.58公顷(0.56万亩),占4.1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8.35公顷(0.24万亩),占1.75%。
交通运输用地2741.80公顷(4.1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32.49公顷(0.20万亩),占4.83%;公路用地1683.88公顷(2.53万亩),占61.42%;农村道路909.60公顷(1.36万亩),占33.18%;港口码头用地0.13公顷(1.95亩),占比不足0.01%;管道运输用地15.70公顷(0.02万亩),占0.57%。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345.83公顷(9.5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019.64公顷(4.53万亩),占47.58%;湖泊水面0.05公顷(0.75亩),占比不足0.01%;水库水面959.66公顷(1.44万亩),占15.12%;坑塘水面1576.99公顷(2.37万亩),占24.85%;沟渠601.97公顷(0.90万亩),占9.49%;水工建筑用地187.52公顷(0.28万亩),占2.96%。
二、用好“三调”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者改变耕地用途行为,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
(二)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推进林长制,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突出实体经济、乡村振兴两个重点,推进空间善治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制度,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覆盖,大力挖掘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全面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四)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和底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