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职业培训开展的实际,对丰泰职业培训学校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依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现场评估后,丰顺县丰泰职业培训学校符合民办学校继续办学的条件,同意进行到期换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时间:2022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受理电话:0753-6688235,受理人:王绍同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