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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来源:本网?? 2021-06-29 17:28:02?? 点击:- 【 字体: 】??

彭胜辉:

我局于2021年5月27日依法对你作出《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丰人社催字〔2021〕4号),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我局于2021年5月27日通过EMS邮寄至你住址和工作地址,邮政部门反馈的信息为电话无人接听、上门无人并退回。现因你下落不明,且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丰人社催字〔2021〕4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人社局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庄园路2号。

联系人:郑翔、吴海超,电话:0753-6686963。

附件: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丰人社催字〔2021〕4号).pdf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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