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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2021-2022学年度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来源:本网?? 2021-06-15 09:37:17?? 点击:- 【 字体: 】??

丰顺县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2021-2022学年度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为切实保障符合在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小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使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特制订2021年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58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中心校本部(一小)、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汤坑镇城区内10个居委(红卫、东山、红旗、五一、人民、城北、城西、城南、汤泉、向群)的适龄儿童。

  2.实验小学:汤坑镇10个居委及邓屋村村委的适龄儿童。

  3.大山背小学、金溪小学、忠实小学、明新小学、金山小学、平阳小学、凌云小学、瀑声小学:汤坑镇城区内8个村委的适龄儿童到对应村委(大山背、金溪、金丰、内岭、金汤、金湖、铜盘、新铜)小学就读。

  4.非户籍适龄儿童。在汤坑镇城区内居住就业经商,且能提供相关事实、有效证明的非汤坑镇(城区内)户籍人员子女到居住地就近学校登记申请学位。

三、招生计划数

  中心小学校本部:360

  第二小学:135

  第三小学:135

  大山背小学:90

  金溪小学:135

  忠实小学:90

  明新小学:90

  金山小学:45

  平阳小学:180

  凌云小学:90

  瀑声小学:45

  实验小学:360

四、招生程序

  第一阶段:受理汤坑镇(城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

  时间:2021619日。

  1.城区内10个居委城镇户口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的原则:

  (1)可以到一小、二小、三小或其它离家较近的小学中选择1间学校进行学位申请,不得多选;

  (2)如果在一小、二小、三小申请学位人数超出本校招生数,则该校全部申请学位人数由学校采取现场抽签(双胞胎的同一个签)的办法确认,未抽取到的学生由中心统筹安排,抽签后不得改变;

  (3)城北居委中八乡移民新村属第三小学招生范围,到第三小学申请学位;

  (4)居住在金汤村草塘尾、黄屋坝等范围内的金汤村籍学生,可以到第三小学申请学位;

  (5)居住在金汤村石印下和城镇范围内的金汤村籍学生,可以到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中的一所小学申请学位。

  2.各村的适龄儿童到村所在学校登记。

  3.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校本部)第一阶段招生地点分为两个校区:

  (1)高年部校区办理:石印下、东山居委、红旗居委、城西居委、红卫居委、人民居委;

  (2)低年部校区办理:城镇大队、汤泉居委、城南居委、城北居委、五一居委、向群居委。

  学校审核材料后,做好招录儿童名单的公布,并发出录取通知,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注册。

  第二阶段:受理非汤坑镇户籍(城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登记。

  时间:2021626日。

  家长持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到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登记申请学位。

  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户籍儿童,按积分高低由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发出录取通知,名单在发录取通知前公布,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注册。

  注:招生数最后一名如果积分相同,则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确认入读学生。如果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且积分相同的,则由学校现场抽签确定。

  第三阶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时间:202173日。

  在汤坑镇城区居住或就业的非汤坑镇(城区内)户籍人员的子女,如在居住地就近学校未能取得学位,则由各小学上报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五、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证明(带原件及复印件)

  (一)汤坑镇(城区内)户籍适龄儿童。

  身份证明: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二)非汤坑镇(城区内)户籍适龄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

  2.住址证明: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汤坑镇城区内的购房房产证或国土证,或出租屋证明、就业单位提供的住房证明。

  3.就业证明: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单位开具证明。

  4.经商证明: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

  :第234项中有一项符合即可申请学位,但在登记时须带齐证明材料,以便积分。

  (三)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六、招生工作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入学儿童户口、年龄要真实,年龄造假(未到规定入学年龄)的儿童注册不到学籍,将取消其学位。在申请学位时,每位家长应在申请表中签有效证件声明。

  2.及时就近申请及注册。汤坑镇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相应的学校申请学位和注册的,不保留原学位,由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家长提前一天(即:第一阶段:2021618日;第二阶段:2021625日)自行打印或到申请学校保卫室领取《学位申请表》并填写好。同时做好入校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家长出示粤康码,显示绿码方可进入校园,每位学生只允许一位家长进场申请学位并排队间隔1米以上,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资料。

  

附件1

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6610351

  中心小学校本部:6656322

  大山背小学:6658008

  第二小学:6627794

  金山小学:6636074

  第三小学:6626204

  金溪小学:6656263

  忠实小学:6622547

  明新小学:6630583

  平阳小学:6622306

  凌云小学:6661183

  瀑声小学:6661170

  实验小学:6660657


附件2

汤坑镇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管理,更好地解决我镇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我镇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读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管理,推动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印发丰顺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丰府办[20147)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本方案适用于年满615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在我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汤坑镇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因父母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需随法定监护人在我镇就读的,其监护人须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监护证明,并符合本方案有关规定。

第二条

  符合以上申请资格的汤坑镇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通过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程序是:

  1.提交申请(不能同时申请多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汤坑镇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要求到我镇公办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或母到居住地附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资料(申请人父母持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在镇就业、居住条件、经商等相关材料),受理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

  2.计算积分。各学校在受理时间结束后,联合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按照《汤坑镇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计算出该申请人的积分。

  3.确定入读名单。根据申请人获得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学校的学位名额数确定入读公办学校的学生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4.统筹安排就读学校。递交了证件齐全的学位申请材料,但其未被申请入读的公办学校录取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由汤坑镇第一中心小学统筹安排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第三条

  本方案共有二个积分项目,总分为40分;

  ()居住条件(25分)。提供本人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明或固定住所证明材料。

  1.在县城购房或自建房并居住的,25分;

  2.在合法出租屋居住的,15分;

  3.在工作单位提供的宿舍居住的,15(由工作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就业或经商情况(两项中符合一项即可)(15)

  1.就业情况:在镇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年限一年以上,有就业单位的证明。

  2.经商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第四条

  本方案各项积分项目中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为真实有效的原件,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第五条

  为确保本方案的公正、有效实施,各学校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计分。中心小学成立监察小组,接受群众、社会的意见反馈,监督本方案的实施。

第六条

  本方案适用于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义务教育非起始年级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要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后,才能入读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校要将学生学籍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及时上报教育部门。


丰顺县汤坑镇人民政府

202168

附件: 附件3:学位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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