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坑镇内岭村西环路旁地块、汤南镇东方村榕江北河支流旁地块、汤南镇东方村苦竹下桥头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规划征询意见公示等程序,并经丰顺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丰府函〔2020〕95号),自批准之日(2020年8月12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
特此公告。
附件:《汤坑镇内岭村西环路旁地块、汤南镇东方村榕江北河支流旁地块、汤南镇东方村苦竹下桥头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