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核定因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发生土地增值应补缴地价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评估等相关业务以公开方式遴选评估机构,现决定以现场摇号方式公开遴选5家具备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承接我县土地评估业务,有效期为2020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0日。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次遴选出的土地评估机构按以下形式承担丰顺县县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业务和补缴地价评估业务:
1、承担丰顺县县域内个人或单位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补办出让补缴地价款的评估业务;
2、承担丰顺县县域内国有建设用地确定土地出让价、核定因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发生土地增值应补缴地价等评估业务。
二、请有意参加我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司应于2020年3月9日下午4:00前将确定参加摇号遴选的纸质报名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参照附件)送至我局三楼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并于2020年3月10日上午10:00前准时到达丰顺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参加现场摇号活动。
三、参与遴选的土地评估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造假行为导致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该评估机构承担。
四、逾期申请和逾期未到现场抽签摇号的,均视为放弃本次抽签摇号遴选资格。
联系人:沈生 叶生 联系电话:0753-6686621
附:申请材料清单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