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丰顺县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引导区域畜牧业绿色发展。在丰顺县畜禽养殖禁养区排查和初步划定的基础上,划分了丰顺县域内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养殖场是指畜禽养殖规模场、养殖小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现本《方案》征询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10天,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一、公示地点:网上(网址:http: //sannongrx.comn/)
二、公众咨询时间:公示时间起1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联系电话/传真:6688519.
附件:《丰顺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试行)》
2020年2月27日
注:附件解压后需下载ArcGis软件查看。
附件: 附件:《丰顺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试行)》方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