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现将《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通过网站、现场公告牌等形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科学文件。
公示期为2019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共7天,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登陆指定网站查询、公示现场观看等方式来了解相关规划内容,请您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该规划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公示受理部门:丰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
电子邮箱:f6688206@163.com
联系电话/传真:0753-6688206/0753-6688207(传真)
现场公示地址及时间:县行政中心4楼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示栏(2019年9月16日至9月22日)
公示链接网址:(丰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详见附件。
丰顺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