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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推进客家文化调解的地方政府规章——《梅州市人民调解工作规定》出台

来源:丰顺县司法局?? 2/ztzl/rdzt/pflm/content/25-/ztzl/rdzt/pflm/content/6-/ztzl/rdzt/pflm/content/4 /ztzl/rdzt/pflm/content/8:57:/ztzl/rdzt/pflm/content/8?? 点击:- 【 字体: 】??

  2/ztzl/rdzt/pflm/content/25年6月1日起,《梅州市人民调解工作规定》(下称《规定》)将正式施行。《规定》于2/ztzl/rdzt/pflm/content/25年4月24日由梅州市人民政府八届〔2/ztzl/rdzt/pflm/content/25〕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规定的出台是结合梅州特色,推进调解工作立法的创新实践。

  一、结合梅州实际,完善调解规范。《规定》共36条,紧密结合梅州实际,围绕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工作机制、队伍管理、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有效填补了梅州在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的立法空白,助力解决人民调解工作的难点、堵点,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统筹领导,健全协同机制。《规定》明确要求,梅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同配合的“三调联动”机制。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织密调解网络,优化队伍建设。《规定》提出构建“委员会 + 小组 + 工作室 + 中心”四级组织体系,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规定》对调解员的任职条件、选任程序、培训考核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续聘、补贴紧密挂钩。同时,鼓励吸纳法律、医疗、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专家,为复杂纠纷提供专业意见。

  四、完善保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在经费保障方面,《规定》明确要求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探索建立以案定补、绩效奖励等多元化激励机制。同时,强调要加强调解员权益保护,鼓励为调解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其职业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五、压实法律责任,规范工作秩序。《规定》设定了严格的追责条款,如调解员违反纪律情节严重的,将被罢免或解聘;部门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依法给予处分;调委会截留挪用经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为《规定》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六、推进文化赋能,夯实调解土壤。《规定》倡导将本土客家文化与现代法治相结合,在调解工作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客家人“崇文重教、敦亲睦邻”的传统美德以及客家家训、谣谚、叔公、擂茶等客家文化。鼓励调解工作室以客家文化元素命名,推广“客家围屋工作法”,打造具有地域辨识度的调解品牌,实现“客家事客家解”的社会治理效果。

  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将客家文化融入调解工作的治理经验写入地方政府规章的实践。《规定》的出台和实施,是梅州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对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下一步,梅州将以《梅州市人民调解工作规定》的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总结并推广成功经验,进一步结合梅州特色,推进调解领域工作,提升调解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州、法治梅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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