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名男子在夜色中潜伏到我军航母基地周围,暗中观察着军舰的停泊和进出港动态,并通过电话和网络不断将这些信息发送给境外某间谍……
广东汕头,一名与李某联系密切的“网友”突然抛出金钱诱惑,让他偷偷地向国家图书馆订购了大量只有境内专业人员才能订购的军事类书刊。从此,李某开始走上了泄露国家秘密的道路……
湖南湘潭,少年张某接到一个神秘的快递包裹,他摸出包裹中夹藏的存储卡,对里面的加密资料进行处理,用电子邮件悄悄发往境外,充当了泄密情报的“传递员”……
这些并不是谍战影视剧中的场景,而是近期国内媒体连续披露的数起普通公民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拉拢、策反的真实案件。在日常的电视电影里,我们会觉得“间谍”这一神秘而又古老的职业看起来像是很高大上的。
高科技产品是标配
而且都是颜值爆表
其实,间谍或许离我们并不远。我们要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斗争局势中、在尖锐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加强反间防谍工作,抵御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发动的谍战攻势,挫败其策反、渗透、窃密的阴谋,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进行。这既是每一位隐蔽战线工作者的神圣使命,也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
潜伏在身边的间谍
曹某间谍案
曹某在工作之余经常在网上寻找赚钱机会,在多家求职网站发布了个人资料。2013年底,一位说着生硬中国话的自称某军事杂志社“主编”的人打电话给他说,有一份现场考察员的工作可以给他做。在金钱的诱惑下,曹某一到周末、节假日就按照“主编”指令到附近军事基地转悠,并在对方指使下购买了进口高倍望远镜及用于手机拍摄的专用镜头。曹某先后到某军用机场和某舰船基地拍摄照片传给“主编”,从中获得丰厚的报酬。而这位所谓的“主编”的真实身份却是一名窃取情报的境外间谍。2014年4月,国家安全机关对曹某实施抓捕,并在其住处当场查获其作案所用的照相机、望远镜、笔记本电脑等涉案工具。
张某间谍案
2014年4月,张某用手机聊天时收到了一个陌生人的交友申请,对方自称境外杂志社编辑,想要聘请张某兼职为军事舰船专栏提供“辽宁舰”照片。受“兼职”的优厚报酬吸引,张某开始为对方工作。而这名“编辑”实际上是国家安全机关关注已久的境外间谍人员。在这名境外间谍人员的指使下,张某多次进入敏感区域,拍摄大量军事目标照片传到境外,先后向对方提供“辽宁舰”照片500多张,对国家军事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2014年8月,张某被当地国家安全机关抓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童某某间谍案
2003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某市国家安全局将正在某军工造船厂附近江面观察、拍摄我在建新型军舰的童某某当场抓获。据童某某交代,其被境外间谍组织策反后,按照该间谍组织的指令,多次到广州、湛江等地观察、拍摄我军事目标,将观察到的情况绘制成图案资料,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给该间谍组织,从中获取了大量的间谍活动经费。最终,童某某因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因本案举报人对反间谍工作有重大贡献,某市国家安全局决定奖励其人民币10000元。
朱某某、郭某某妨碍公务案
2014年8月,某市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某公司总经理朱某某、部门经理郭某以种种借口故意阻挠。朱某某还抢夺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的证件并推搡工作人员,郭某则纠集该公司十余名员工聚众与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对抗,持续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朱某某、郭某无视法律,公然聚众阻挠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工作任务的恶劣行为,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触犯了有关法律规定。为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朱某某、郭某分别处以拘留15日行政处罚。
以上几个案例,都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了保护自身和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以免大意成为间谍的工具。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举报电话:0753-2319678
制作:梅州市国家安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