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和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登记资料。指导调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