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协调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制订合法性审查。协调、指导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组织、指导自然资源听证、法律咨询及立法征询。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