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是我国传统习俗,但祭祖扫墓应当文明进行,若违规违法用火而引发山火,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024年3月24日蕉岭县文福镇长隆村傅某及其家人未经报备抄小路绕过森林防火卡点和巡逻护林员到坑头村墓地祭祖,在祭祀过程中傅某违规燃放鞭炮后未检查便撤离现场陆续回去。中午12时左右附近村民发现有山火迹象,于是电话告知坑头村支部书记,村支部书记电话告知镇政府值班领导,镇政府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坑头村松山下现场扑救,明火于17时30分左右扑灭。
经蕉岭县森林警察大队实地调查了解,查明这次起火属傅某违规祭祖燃放爆竹造成山火,傅某对这次山火事件供认不讳。因傅某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在森林防火野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
森林火灾,一分天灾,九分人祸。临近春节,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火“安全弦”,深刻吸取森林火灾教训,选择安全环保的方式祭奠先人,不要随意焚烧香烛、烧纸钱和燃放烟花鞭炮,防范森林火灾,牢记“十不准”,平平安安过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