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接待、综合协调、调查研究、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镇政府政策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和上报备案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工作。承办以镇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具体承担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
负责组织召开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