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会
1、镇党委会的主要职责
(1)深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负责本镇党委的代表大会和工作会议,制定本镇党委的工作、方针、任务;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研究决定本镇行政、经济、社会事务、生产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围绕镇的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阵地;
(4)坚持党要管党,加强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农村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5)讨论决定在职权范围的干部任免、调配和奖惩事项,负责对干部的培训、选拔、考察工作,认真培养镇村后备干部,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7)加强对镇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8)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镇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3)制订镇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和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维护党纪的决定,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全镇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镇(村)干部考察、任免工作;
(4)负责协助上级调查镇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案件的处理。
(5)受理本镇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
(6)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
(7)承办县纪委、监察部门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