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地热资源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参与起草本县行政区域内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环境管理等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制订全县地热资源专项规划,协助做好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协助对全县地热资源进行水量、水温动态监测和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矿业权设置和资源费征收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地热资源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参与起草本县行政区域内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环境管理等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制订全县地热资源专项规划,协助做好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协助对全县地热资源进行水量、水温动态监测和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矿业权设置和资源费征收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