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阳 遗失位于丰顺县汤坑镇东高园50号(县劳动局宿舍前)的不动产权证,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2320101902号 ,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丰顺县不动产登记专栏后十五工作日内向丰顺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声明人:陈朝阳
2024年02月05日
经查:陈朝阳位于丰顺县汤坑镇东高园50号(县劳动局宿舍前)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2320101902 ,无查封、无抵押,权属状态正常。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