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6月18日,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丰顺县自然资源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及镇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市级相关行业3位专家对《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先行开工段(丰顺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以下简称《复垦项目》)进行了复垦验收,验收结论如下:
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先行开工段(丰顺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已按批复的规划设计完成,临时用地位于汤坑镇金湖村、金汤村、新铜村、铜盘村和汤南镇新铺村,临时用地批复总面积8.6184公顷,临时用地复垦规划总面积8.6185公顷,扣除生态保护红线且现场已恢复为自然草地面积0.0069公顷,其余范围复垦临时用地8.6116公顷,项目实际实施完成总复垦面积为9.0502公顷,临时用地范围内复垦总面积8.6116公顷,其中工程复垦土地面积6.1621公顷(其中复垦为水田0.7565公顷、果园1.4719公顷、可调整果园1.6876公顷、其他林地1.5564公顷、其他草地0.6897公顷);保留自然复绿复垦范围2.4495公顷(其中河流水面0.0158公顷、坑塘水面0.8759公顷、沟渠0.1257公顷、设施农用地0.0701公顷、农村道路1.3362公顷、农村宅基地0.0258公顷),复垦率100%;临时用地范围外根据实际完成工程复垦土地总面积0.4386hm2(其中水田0.0360hm2、其他林地0.2040hm2、果园0.1986hm2);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相关验收标准,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验收合格。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第三十六条,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30天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附件1:新建梅州至潮汕铁路先行开工段(丰顺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竣工图
联系电话:0753-6686699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