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益一类正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领导和管理。核定事业编制3名,配备主任1名,人员经费列入县财政核拨。
主要任务是: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和实施、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弘扬民族文化,研究开展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 以“保护为主、活态传承、合理利用、重视发展”为总体思路,做好普查、挖掘、整理客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负责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日常开放、管理、维护、咨询服务和协助等工作。承办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