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订水利发展规划、重要江河湖库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重大水利专业专项规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工作。协调提出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中央水利财政资金分解安排建议和省、市级水利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负责编制运转型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工程水费、堤防费、河道采砂费等费用的征收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效益和资产审计监督。指导水务系统的内审工作。负责审核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担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审计监督,组织协调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