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灌区、镇村饮水、农村水电工程、机电排灌工程的初步设计等技术性文件的审查、审批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大中型灌排工程、涝区治理工程的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承担指导、协调、监督全县镇(村)供水、排水的职责,研究拟订镇(村)供水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全县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全县水能资源开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全县农水工程、水电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与科技推广。管理水利技术标准化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水利保障工作。负责水利学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