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镇人民政府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县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全县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承担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