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及政府重大决策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hdjl/myzj/content/23年7月12日至2/hdjl/myzj/content/23年8月13日。
联系地址:丰顺县自然资源局3/hdjl/myzj/content/1室;
联系电话:/hdjl/myzj/content/753-6686621;
电子邮箱:fsgtjydg@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丰顺县2/hdjl/myzj/content/22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征求意见稿)
丰顺县2/hdjl/myzj/content/22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编制说明
丰顺县自然资源局
2/hdjl/myzj/content/23年7月12日
附件: 丰顺县2/hdjl/myzj/content/22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