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表彰会上,我县汤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这是今年我县继法律援处荣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后,司法行政工作再次获得的一项国家级荣誉。据悉,该调委会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调委会。
近年来,汤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围绕“稳定、和谐、发展”三大主题,以健全调解组织为重点,以提高调解员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三年来,共调处各类纠纷 11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 98.5%以上,协议履行率达到100%,指导基层调委会成功调处纠纷700多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0件,无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镇调委会以司法所为依托,健立健全了调解组织网络,共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配备调解人员24人。据了解,该调委会严格把好调解员的选拔关,结合村民换届选举,选出素质高、威信高、文化水平高的“三高”人员进入调委会担任调解员,并定期组织调解员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典型的调解纠纷案例,通过学习培训,调解员的素质普遍提高。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县司法局争取资金在汤南镇建设了独立的司法所办公大楼,内设调解室、档案室、所长室、接待室,刻制了印章、统一购买了徽章、制作了标牌、标识,配齐了摩托车、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改善了工作条件,提高了办事效率,逐步实现了司法厅“四落实”和“六统一”的标准,为调委会提供了完善的软硬件设施。“在坚持例会制度的基础上,我们还专门制定了工作任务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统计制度、调解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回访制度和总结评比制度,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该镇调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是像以前一样大吵大闹,而是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汤南镇隆烟村村民罗阿姨说。据了解,该调委会积极组织各村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到村民家中宣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利用节会等重要时点在街上设点,开展法律咨询,播放视频录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我们实行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矛盾纠纷一律由镇调委会干部先受理,听取情况后主动向有关责任人和对口部门联系,从而避免了对投诉案件相互推诿、拖沓不管的现象。”该镇负责人告诉笔者,该调委会做到经常性摸排,情况明、底子清,每逢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期,更是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动向,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受到上级的好评,更受到群众的赞扬,群众形象地称它为“贴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