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县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应到会代表247人,实到221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大会执行主席:姚森隆、李明权、谢木新、吴瑞文、巫伟化、陈兴有、陈美琼、廖日来、吴伟明、朱国武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县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罗潮辉、李华耀、徐庆青、朱云辉、凌浚、余建华、梁维、曾昭勇、陈德志、陈辉祥、邱翠茂、刘超平、黄纯忠等以及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利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映文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瑞文主持。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谢木新受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作《丰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利珍作《丰顺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映文作《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谢木新在报告中指出:2010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县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决定,依法履职,为加快我县民主法制进程,推进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依法行使职权,积极推进科学发展;二是突出监督重点,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三是积极开展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四是推进法治创建,全面落实依法治县任务;五是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谢木新在报告中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县镇村(社区)三级换届选举之年,是我县全力推动绿色的经济崛起的重要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绿色的经济崛起”和“建设梅州近海临空桥头堡,打造潮汕休闲养生后花园”的战略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构建“民丰乡顺、幸福丰顺”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是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依法履职;二是在加强刚性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三是在拓宽履职渠道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四是在发挥主导作用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五是在提高履职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抓好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
王利珍在报告中指出:2010年,县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加速推进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为统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能动地履行各项职能,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09件,审(执)结1299件,结案率99.2%,收结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5.9、16.5个百分点。全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结案915件,调撤率85.5%,高出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9.7个百分点,居全市法院之首。该院被省高院授予“2010年度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且连续三年获得此项殊荣。王利珍指出: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司法审判工作将会更加艰巨、繁重,县法院重点抓好四方面的的工作:一是抓重点,强审判执行,促社会和谐;二是抓廉洁,强队伍素质,促公正执法;三是抓质效,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量;四是抓基层,强司法基础,促综治维稳。
张映文在报告中说,2010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张映文指出,2010年我县检察工作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总体要求,以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我县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