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近日,大龙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林业部门与丰顺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密切协作,破获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
经查实,大龙华镇松坑村村民管某某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审批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位于松坑村村道一侧塘子角山地块林木,涉案林木总材积10.72立方米,经丰顺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其价格为5360元人民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以及《丰顺县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实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大龙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对管某某作出责令限期补种桉树198株、处罚款1608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生态保护任重道远,责任担当历久弥坚。下一步,大龙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联合林业部门继续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对涉林案件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确保大龙华镇的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