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村民的一封信》
梅州“保尚保”是以“政府统筹、商保运作、自愿参保、覆盖全民”为原则建立的与“基本+大病(补充)”高度衔接的第三重医疗保障。由梅州市人民政府指导,梅州市医疗保障局主导,为梅州医保参保人量身打造的基本医保补充产品。
【投保前提】仅面向梅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职工、居民、村民)。
【保障内容】
注:①各投保档次均不受年龄、身体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影响。
②保险产品按年度投保,有效期为1年(待遇从每年1月1日开始生效),如承保中途有新参保人则新参保人保险生效期间从缴纳保费次月开始计算。中途新参保人需符合基本医疗中途参保相关政策规定。
【保障亮点】1、居民医保、职工医保高度衔接,减少因病返贫;
2、全民普惠,多档选择,老少同价,人人都能买;
3、不排除老人、不排除病人、不排除已享受重大疾病待遇人员;
4、政府统筹,满足梅州人民需求,有效补充;
5、保障升级,契合疾病发展现状,包含重大疾病昂贵药;
【保障期限】保险期间为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投保资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号码;
【重要告知】支持医保个人账户内资金为自己、子女、配偶、父母投保。因此,家属具有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可进行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投保。
【保障范围】1.个人自付部分待遇
参保人社保年度内在医疗保险基金(含职工补充医保或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资金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年累计超过免赔额以上的部分,由“保尚保”按约定比例进行补偿。
2.超过医保年度限额的医疗费用待遇
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超过年度限额(含职工补充医保)的部分,由“保尚保”按约定比例进行补偿。此项待遇包括恶性肿瘤患者特殊门诊费。
3.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待遇
医保目录范围(个人自费)住院费用年度内超过免赔额以上的部分,由“保尚保”按约定比例进行补偿。可补偿的自费诊疗项目和自费药品目录,详见《梅州医保补充保险“保尚保”产品责任细则》。
4.恶性肿瘤患者特殊门诊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恶性肿瘤患者的特定病种门诊待遇,其医保目录范围外药品费用年度内超过免赔额以上的部分,由“保尚保”按约定比例进行补偿。可补偿的特药目录,详见《梅州医保补充保险“保尚保”产品责任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