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至12月19日,县司法局局长徐淑斌带领局基层股、公律股、社矫股和办公室等负责人深入全县16个司法所,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暨全年各项工作目标进行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
检查组通过听工作汇报,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档案材料和台账,查信息管理平台,计各项业务得分等方式对各司法所各项业务进行督查和核实。
徐淑斌对各司法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有“争先创优”的意识,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二要有“补齐短板”意识,各司法所要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高标准要求,做出整改。广大干部平时要加强自我学习,确保工作不犯低级错误。三要有“工作前瞻”意识,广大司法干部要深入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领悟,拓宽思路,敢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推动司法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