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对我县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提高社区矫正的工作质量。11月28日,梅州市司法局社矫科罗良鹏科长一行到丰顺县埔寨和丰良两个乡镇开展社区社矫人员进行集中训诫教育活动。丰顺县司法局局长徐淑斌和社矫股等相关人员一同参与开展了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共对27名服刑人员进行了训诫教育,所有在矫人员全部到齐。活动中罗良鹏科长以案说法,带领社区矫正人员学习了二起梅州市内因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收监执行的案例,给在矫人员以警示和震慑作用。同时依法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教育和训诫,主要强调了三点:第一,要明确自己的身份,端正自己的态度,珍惜社区矫正这一“人性化”的政策制度,自觉树立服刑的意识,争取早日改过自新;第二,司法所的日常工作都是依照法律规章制度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服从司法所的管理;第三,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当地的规章制度,通过学法守法,不断提升自身的守法意识。丰顺县司法局徐淑斌局长告诫社区矫正人员临近年关,更应该要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努力改造自己,争取早日解矫,重新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人员对于此次活动深有感触,纷纷表示将珍惜机会,服从管理,积极改造,不违纪违法。通过开展此次集中教育训诫活动,进一步端正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态度和侥幸心理,强化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有效预防了社区矫正管理上的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的出现,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意识、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