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工商和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精神,积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行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监管目录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宽进严管”机制,逐步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市场监管新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该县自2014年1月份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将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企业年检改为企业年报公示,放宽住所登记条件,优化注册登记流程,全面放宽市场准入。在先照后证的基础上,2015年9月1日全面实施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至2016年3月底,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达17470户,其中企业202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69户,个体工商户14989户;与2013年底相比,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数同比增长30.7%、21.3%、64.6%。
二、信用监管初步建立。该县通过强化失信惩戒力度,倒逼企业自律经营,积极建立信用监管机制。一是全面推行企业信息公示年报制度。按照上级工商部门的部署,于2014年10月起全面落实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宣传指导、下拨工作经费、深入企业督导等措施,全面推进企业年报工作。二是建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规定,将存在未按规定报送企业年报、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在公示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四种情形的企业列入异常名录。至目前,全县共有322户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通过政府的信用约束机制,使这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限制或禁入,承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后果。
三、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推进部门协同监管。一是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逐步明晰后续监管责任。该县紧紧围绕后续监管的着力点和风险点,积极厘清监管职责,完成县直各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明晰了部门权责监管职能,推动形成“权责一致、权责清晰”的良好局面。二是推行“双告知”,实现信息共享。一方面,商事登记涉及后置许可事项的,工商登记部门在办理商事登记注册时,当场告知商事主体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并要求申请者签订承诺书,承诺取得相关许可证后再开展经营;另一方面,工商登记部门在办结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后,业务系统实时将登记信息上传至梅州市商事主体信息管理平台,由该平台自动将信息推送给相关许可部门,相关许可部门在平台操作认领后,及时跟进许可审批和后续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