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我县严格落实县镇村三级党政一把手抓扶贫责任,立下军令状,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在2018年全部脱贫。全县61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分别由11个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8个广州市直单位、35个花都区单位、7个梅州市直单位结对帮扶。各级帮扶单位于4月25日前完成对接,选派68名优秀干部驻村,梅州市和我县选派43名优秀科级干部兼任广州市帮扶贫困村的第一书记,帮扶任务较重的花都区还专门安排7人组成驻县工作队,驻点协调指导帮扶工作。对未列入省定贫困村的34个村,我县安排条件较好的县直单位实施帮扶。
为提高精准识别和精准扶贫能力,我县先后举办精准扶贫业务培训5场次,共培训县镇扶贫干部、村干部、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等947人次。坚持“六进、七不进”,注重“四看、五优先”,逐户逐人核查,精准识别贫困户。至目前,全县核定相对贫困户5931户16080人(有劳动能力2973户11694人),其中,省定相对贫困村61个、2973户9895人(有劳动能力1950户7817人),分散贫困人口2958户6185人(有劳动能力1023户3877人)。
在开展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各级帮扶单位通过入户摸查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结合贫困人口实际和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现状,科学制订个性化帮扶措施,确保每村每户都得到科学有效帮扶。至10月底,我县共筹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3.2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238万元,省级财政专项1.13亿元,市级财政专项(含对口帮扶市投入)4090万元,县级财政专项500万元,行业部门投入资金101万元,帮扶单位自筹资金1593.8万元,社会捐赠资金1.32亿元,金融贷款460万元,贫困户自筹资金621万元。目前,已累计投入帮扶资金6126万元,资助141户贫困户完成住房改造、1006名贫困学子上学、12110名贫困人口购买医保、2937名贫困老人购买社保,精准脱贫基础进一步夯实。积极实施产业帮扶,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40个,发展种养项目119个、旅游项目11个,举办农民适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53场次,成功转移就业133人;部分道路硬底化、安全饮水、农田水利设施、排污设施、垃圾收集设施、文体休闲活动场所等276个项目全面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