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丰顺县工商和质监局举办了商事制度改革及后续监管工作业务培训,注册股、企管股全体人员,各工商和质监所分管副所长、业务骨干二十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注册股、企管股的股长和业务骨干先后对《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梅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及企业年报工作等业务进行培训。为了取得较好的培训效果,授课人员详略得当,结合大量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针对改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参训人员还对商事制度改革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进一步加深了理解,保证了商事制度改革后登记业务的有效衔接。
培训会上,该局局长赖建军同志就如何贯彻《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及做好后续监管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从事登记工作的人员要准确把握登记制度改革内容,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着力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二是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各项学习内容,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严格按照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