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燃气安全意识,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4月2日,县教育局在五楼会议室举办落实食堂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会。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韩杰,县消防救援大队李玄参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出席了培训会。全县使用燃气的相关学校(园)分管副校长、食品安全员参加培训,会议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主任郑天鹏主持。
培训会上,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员结合近年来全国发生的火灾典型案例,对参训人员进行食堂燃气安全普及。从企业、事业单位应遵守的消防安全职责,火灾案例分析、警示,常见消防安全隐患剖析,火灾防范措施,如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等方面,介绍了燃气安全的内涵、火灾预防的概念及发生燃气起火时如何自救等相关知识,以及疏散逃生、火灾报警的相关事项。并强调,要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一是管理规范化。明确学校燃气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全面提升学校“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燃气安全制度。严格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开展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三是加强重点部位管理。重点部位应有明确的防火责任制,建立必要的燃气安全规章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设置燃气安全警示标识,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燃气安全培训,确保做到“燃气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叶韩杰指出,各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食堂燃气安全工作,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履行食堂燃气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安全自查、隐患整改、开展燃气安全宣传等活动,全面提升食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力争从源头上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师生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学习环境。
图/文:徐日丽